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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美丽乡村路”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中国公路网发布时间:2021-08-20 11:58:30
导语: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美丽宜人并具有文化氛围的农村交通出行环境,我会在2019年成功举办“第一届全国美丽乡村路”评选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美丽乡村路”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关于巩固拓展交通运输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关于推动“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推动农村公路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营造美丽宜人并具有文化氛围的农村交通出行环境,我会在2019年成功举办“第一届全国美丽乡村路”评选的基础上,继续组织开展“第二届全国美丽乡村路”评选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名称
  奖项名称为“第二届全国美丽乡村路”。
  二、评选范围
  工程规模在10公里及以上,通过交工验收且通车满一年(含一年)以上(2020年6月30日)的通乡(镇)、通行政村的公路均可参加评选。
  三、申报条件
  申报路线需符合《“全国美丽乡村路”评选办法》规定的条件(见附件1)。
  四、评选组织
  (一)成立“全国美丽乡村路”评选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评选办公室设在旅游交通工作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相关工作。  (二)成立“全国美丽乡村路”专家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全国美丽乡村路”的评选。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2021年8月1日至8月31日,参评单位依据申报条件填写“第二届全国美丽乡村路”评选申报材料(见附件2),经上级单位审核盖章确认后报至评选办公室,或由各省级公路学会负责推荐至评选办公室。评选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二)评选。评委会根据《“全国美丽乡村路”评选办法》《全国美丽乡村路评选标准与记分细则》进行评选,评选工作采取资料审核与现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严格依据评选标准与细则确定参评项目得分,并按得分高低予以排名;根据考评得分由评委会提出“第二届全国美丽乡村路”名单。  (三)公示。“第二届全国美丽乡村路”名单在中国公路学会官网,中国公路学会、旅游交通工作委员会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中国公路学会审批后公布。
  六、奖项颁发
  在第五届中国旅游交通大会上举行颁奖仪式,为获奖单位颁发证书和奖牌。
  七、材料提交
  材料分为电子版和纸质版。电子版材料包括word格式申报材料、JPG格式高清照片等,请发送至指定邮箱
Ljwh@chts.cn (邮件主题注明“第二届全国美丽乡村路+单位名称”报送材料);纸质版材料包括加盖公章的申报材料、照片、材料清单等,请快递至中国公路学会(封面请注明“第二届全国美丽乡村路”报送材料)。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华路17号院1号楼 

    邮 编:100011  

    联系人:张春伟  

    电 话:13466324891  010-64288665
  八、其他
  1.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2.评选办公室设在旅游交通工作委员会
     联系人:张春伟 13466324891 

     负责人:徐  伟 13311218158 

   

 电 话:010-64288665 / 642886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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