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应急养护之应急准备
前言
公路应急养护是公路养护的重点任务之一,主要应对因暴雨、低温雨雪冰冻、山洪等气象水文灾害和地震、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重特大交通事故等导致影响公路通行安全或阻断的突发事件。具有要求准备充足、响应迅速、处置高效且社会影响大等特点,其核心目的是在紧急情况下,迅速采取措施消除公路安全隐患、恢复交通基本功能,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和交通秩序。
国家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先后发布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2024年修订)、《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2026年修订)、《公路交通应急抢通技术规程》(JTGT 6410—2025)等公路应急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技术标准,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路应急养护法律法规体系,强力支撑了公路应急养护工作。
公路应急养护可分为应急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处置3个阶段。其中,应急准备是应急养护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和基本保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机构、资金保障、队伍建设、装备配置、物资储备、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和部门协调等诸多内容。下面,主要从公路养管单位操作层面就应急准备展开讨论。
一、应急组织机构
在国家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框架下,根据公路网的运行特点,建立了上下衔接的应急组织机构。针对我国公路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公路应急组织机构主要由交通运输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分别建立了国家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省级公路应急处置中心和市级公路应急处置中心等。
(一)国家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
交通运输部设立路网监测与应急处置中心,作为国家级公路应急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主要承担公路网运行和公路技术状况监测、重大突发事件的预警与应急处置、公路交通出行信息服务等工作。
(二)省级公路应急处置中心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设立公路应急处置中心,作为省级公路网应急管理的日常办事机构。在日常状态下,主要负责本辖区公路网的运行监测及有关信息的收集发布,会同气象部门开展交通专业气象预报预警等工作。在应急状态下,负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包括提出启动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建议,收集、上报、发布信息,并做好全省路网指挥协调和应急资源统一调度等。
(三)市级公路应急处置中心
根据本地区公路管理体制,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设置的应急处置中心,在一般情况下负责辖区公路的运行监测及有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实施应急演练等工作。在应急状态下,按照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公路应急处置中心的要求,具体处置突发事件。
除此之外,还有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养管机构(单位)和派驻的基层养管单位、区域内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养护作业单位和公路施工企业等,都要认真履行本单位应急养护职责,并执行上级相关指示和指令,做好公路应急养护工作。
该应急组织机构体系通过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及应急处置的高效运转,确保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应对。需要指出的是,具体实施公路应急养护工作的大多是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单位)及经营性收费公路业主等单位,各级公路应急处置中心要与相应的公路养管单位搞好信息沟通和应急协调工作。
二、应急资金保障
资金保障是做好公路应急养护工作的前提条件。公路交通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应当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并按程序列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年度预算。
首先,需明确公路应急养护和公路恢复重建工程的区别,便于申请、安排相应的资金和分别制定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应急养护是指在突发事件及灾害发生后,以最快的方式组织人力、物力对构成交通安全威胁或中断交通的公路进行抢通、保通和抢修,以上也统称为应急抢险;恢复重建是指灾后按照设计标准恢复原公路及设施的工程。
(一)应急抢险资金
应急抢险所需资金额度,可根据当地近几年实际发生的平均水平(如前三年或前五年实际发生的平均数),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商同级财政部门在年度公路养护资金预算中设立公路应急抢险基金或准备金,专项用于公路应急抢通、保通和抢修工作,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研究决定其使用范围和应急项目,每年年底按实际发生并实施的应急抢险工作量进行核算。
包括高速公路在内的经营性收费公路,需在年度养护资金预算中,按照上述原则,适当安排应急抢险经费,并制定应急抢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小型恢复维修工程
对于一些小型的恢复维修工程,如小型水毁治理工程(滑坡、涵洞冲毁等),可与应急抢通、保通和抢修工作结合起来实施,其经费可在应急抢险基金(准备金)中列支。
(三)较大或大型恢复重建工程
对于较大或大型的恢复重建工程,如桥梁冲毁重建、大型路基加固工程等,其资金需求可按正常养护工程项目管理,列入年度养护工程资金预算。
(四)应急资金管理
公路应急抢险基金(准备金),其预留额度、使用、管理等,一般由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必要时可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当地财政和审计部门,共同研究出台《公路应急抢险资金管理办法》。
三、应急队伍建设
应急队伍是公路应急抢险工作的根本保障,在应急抢险工作中起决定性作用。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考虑:一是基层公路养管单位的从业人员;二是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养管单位隶属的公路工程(含养护工程)施工队伍;三是管辖区域内的各公路工程(含养护工程)施工企业专业队伍;四是动员辖区内其他社会力量。
(一)基层公路养管单位从业人员
主要指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单位)或收费公路经营企业派驻的基层养管单位,如某某公路站、某某养护中心等从业人员。除正常的日常养管职能(职责)外,赋予其应急养护的职能(职责),平时做好日常养护,发生应急情况时,可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应急抢险及先期处置工作。
(二)公路工程(含养护工程)施工队伍
主要指隶属于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单位)管理的公路工程和养护施工队伍,如某某公路工程处、某某公路工程公司、某某公路养护公司等。这些队伍隶属关系明确、专业性强,容易调度且具备一定的施工和应急抢险能力,是当地公路应急养护的主力军。当发生突发情况时,当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单位)可根据应急预案,直接调动其参与应急抢险工作。
(三)辖区内各公路工程(含养护工程)施工企业
主要指通过招投标活动,中标在辖区内从事公路新建、改扩建、养护工程的施工企业。这些企业一般实力较强,机械装备配置较全,是应急抢险理想的后备队伍。需要指出的是,在各项公路工程招投标合同中,应特别注明项目业主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调度该施工企业参与当地的公路应急抢险工作,各施工企业必须无条件服从,其相关费用可由业主单位按事先约定的计算方式另行支付。
(四)辖区内其他社会力量
必要时,可通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报请当地政府,统一调度辖区内具有公路应急抢险能力的其他社会力量,如土木工程类的施工企业、大型厂矿企业等,支援参与公路应急抢险。
四、应急装备配置
应急装备是公路应急抢险的武器,可为提升应急抢险的效率和效果起到重要作用。
(一)配置原则
应急保障装备配置,采用常用工程设备与专用抢险装备相结合的原则,配置种类和数量要适用于当地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需要和应急抢险的需求。
(二)基层养管单位配置
根据基层养管单位所辖路段的养护工作量和区域内常见的灾害形式、强度和规律等要素,配置适当的养护机械和应急抢险装备。
(三)施工企业配备
公路建设、养护工程施工常用的设备主要以施工企业自行配备,平时用于正常的公路建设与养护工程施工,需要时优先用于应急抢险。
(四)应急抢险专用装备
应急抢险专用装备特别是大型专用装备(如大型除雪装备、大吨位吊车及大型拖车等),这些装备,平时利用率不高,养护企业一般不会专门配备,可采取由业主单位配置,并与相关养护企业签订租赁使用合同的方法,保障应急抢险时能够及时发挥作用。
五、应急物资储备
对于应急抢险来说,没有物资储备,就是无米之炊。公路应急养护需要有一个布局合理的公路应急物资储备基地,用于应急抢险物资储备和部分专用抢险装备储存、保养。这样,才能确保发生紧急情况后,快速响应并及时抢通、保通和施救。应急物资储备基地选址应做到普高结合,统筹兼顾。一是结合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双网双线”独立贯通的规划目标,应建在“双网”交接处,相当于施救路线也形成了一主一备,有利于最大程度保证及时到达应急抢险或施救地点。二是有利于实现应急抢险或施救覆盖面的最优化。三是有利于发挥现有公路养管单位在日常养护、应急处置等方面的传统优势,提高养护应急抢险效率。
应急保障物资储备基地包括国家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单位)应急保障物资储备中心、基层养管单位和公路施工企业的应急物资储备站(点)等。
(一)国家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
交通运输部按照规划布局,在全国各地建设了一批国家公路交通应急装备物资储备中心,形成了应急保通、应急救援、综合保障等门类齐全的机械设备及品类丰富的应急物资装备储备体系。其中,也包括战备钢桥储备仓库,在紧急情况下,可报请交通运输部批准,调用战备钢桥用于应急抢通、保通。
(二)各级应急保障物资储备中心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单位)按照规划在辖区内设置的应急保障物资储备中心,是公路应急保通的主要物资保障基地。规划时应注意结合当地实际发生的灾害种类、强度和规律,综合考虑辐射区域,进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合理储备当地适用的所需装备和物资。
(三)基层应急物资储备站(点)
基层养护管理单位和公路施工企业,都应储备一些公路养护最常用的日常养护和应急抢险所需物资。对于公路施工企业,只要存有应急抢险急需物资,应按照业主单位的统一安排,做到“不讲条件,毫无保留,先用后算”,全力支持应急保通工作。
(四)社会资源调用
必要时,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本着就近就快的原则,有偿利用当地资源,可通过地方政府进行社会抢险物资的调度使用,由业主单位合理支付相关费用。
六、应急预警机制
牢固树立“应急养护预防为先”的理念,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对路网的安全监测已经逐步实施,很多地方已依托智能化监测预警平台,对桥梁结构安全性、隧道安全运营、路基高边坡的稳定性、特殊气象条件下的交通环境等进行安全监测和预警。
对实施安全监测的对象,从管理层面需明确安全监测系统的要求,规定安全监测与预警的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也需合理确定预警指标体系及确定各指标的预警阈值,当触发预警阈值时,要及时研判。根据研判结果,一方面向内部管理部门或人员及时通报,及时处置。另一方面,向通行车辆和人员及时发布危险警报,以达到提前预警和阻止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目的。如长大桥隧安全监测与预警指标体系如下图所示。
通过建立高效规范的安全预警机制,可及时识别危险信息,不但有利于养管人员实时掌握长大桥隧的工作环境、结构的受力状态及各类事故隐患,更有利于养管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或及时发布事故预警信息、启动应急预案,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预警。
七、应急预案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养护管理机构(单位)和各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养护管理单位,都应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在上级预案的总体要求和基本框架下,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各自的应急预案。应急预案除上述的组织机构、资金保障、队伍建设、装备配置、物资储备、预警机制等内容外,还应包括应急培训、应急演练、部门协调和应急响应等诸多内容。其中,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工作需在满足上级全年相应工作要求的基础上,针对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制定具体的应急培训和应急演练实施方案。
八、应急能力评估
按照国家公路工程行业标准《公路交通应急抢通技术规程》(JTG/T 6410—2025)的要求,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单位),需定期组织开展应急能力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针对性地完善应急准备工作。
应急能力评估应包括应急组织体系、应急队伍、应急装备、应急物资、预警机制、应急预案(含应急演练和应急培训)等内容。
公路应急能力评估是指在日常运营阶段、突发事件发生前,通过对公路应急能力现状进行调查、分析,判断应急能力是否满足法律法规要求和突发事件应急需求,查找不足和薄弱环节,并提出改进应急准备相应措施建议的活动。
结语
本文所指的公路应急养护是指在一般灾害情况下,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单位)和养管单位的应急抢险工作。如遇特大自然灾害(如特大地震、特大洪水等),则需国家层面启动应急预案,动员全社会甚至包括武警和解放军等力量进行抗震、抗洪救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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